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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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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无证经营!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申请人应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咨询人无证经营互联网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属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要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因此你可以向文化局投诉,如其不处理可诉其行政不做为.至于你损坏网吧电脑是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你要赔偿老板的损失.
根据《网络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网络服务经营活动的,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依法取缔,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违反设备的刑法,根据刑法有关违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不足的,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违反设备的刑法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违法经营罪的处罚金在5万元以下,不足1万元以下的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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