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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
法院拍卖车辆过户流程: 1、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填写; 二、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验车、拓号、拆牌、拍照处理,并填写《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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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1、评估价格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 过户: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齐全款和拍卖佣金后,法院会出法院裁定书和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裁定书与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拍卖公司交买受人。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会交车管所。买受人凭上面资料及身份证明去车管所,按车管所要求办理过户就行。 每辆汽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户口,就像我们人一样,汽车户口主要登记着汽车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关的一些汽车参数。过户的汽车证明这台汽车属于你本人及没有肇事和违章,不过户一般车子有点问题,比如汽车肇事,没有参加年检,偷盗车辆,走私车辆等,不能按正常手续过户。
理论上来讲是可以的,但实际上是不可行。因为车辆的所有权是以过户为标志的,如果过户了,那么所有权就有了转移。如果不过户,所有权人还是原先的那个人。但是因为已经有了拍卖,并且程序已经结束。虽然没有过户,但是通过拍卖已经有了法定的处理车辆的结果。即使你申请了财产保全,那么通过拍卖取得这个车辆所有权的那个人,也可以提出异议,这样你申请的保全就必须取消。
规定是,被拍卖的机动车,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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