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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行政复议可向下列机关申请: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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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
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1。确认执法机关对你做出了具体的行政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并在提出复议前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超过60天,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三、撰写行政复议申请,提交时一式三份。四、收集复议所需材料。5、向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或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可当面提交或邮寄。5日,复议机关将给予答复是否受理。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不受理会有不受理通知。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做出决定的,还将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证据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机关: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城管)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你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你要对县局的城管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你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市的城乡规划局或者城建局。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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