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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劳...
我是05年10月来到目前公司A的。当时公司A支付了我与前一家公司B的违约金5万。之后公司A与我签订了合约写道:因为在招募过程中发生了额外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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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同济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小王终于签署了就业协议书,他在高兴的同时还有几分忧虑:在协议的“违约”一项当中,明确注有“建议: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的字样。向往年的师兄师姐打听之后,小王更觉奇怪:去年的协议明确规定“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并无“建议”字样。“以前,就业协议对于违约金并无任何限制或建议性说明,当时曾出现过万元以上的违约金纠纷。直到2005年,就业协议上才出现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月收入的字样,今年,首次增加了建议的字样。”一位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告诉记者,就业协议有统一文本,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定,因此对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很有约束力。具体条文的变化只会表明协议更加规范。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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