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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
1.视情况而定,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是法院支持的。 2.针对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3.按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上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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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约时普遍采用的一种制约违约行为的责任方式。它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反合同的一揽子违约金,也可以仅就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不完全履行等约定单项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定的。它使对损失的补偿变得简便迅速,是守约方寻求弥补损失的捷径。一旦有违约,不必具体计算损害范围即可要求支付,避免了采用赔偿损失的方式在适用中遇到的举证和计算损失数额的困难,节省了费用,还可避免诉讼程序的拖延。 三、违约金的适用不完全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也不以损失大小为绝对的支付标准。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是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都应当支付违约金。只是明显不合理的或过分高于损失的,依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减少。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支付与损失大小既不要求完全一致,同时也不宜过分悬殊。 四、支付违约金不等于可以替代合同履行。如果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除非是专门对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 对于违约金的增减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给对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补足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分高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可予以适当减少。即低了要补,过高的才减。它体现了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公平原则当然,违约金是否增减需由当事人提出请求,不提出的,法院和仲裁机构不要主动干预。
合同一经签订并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合同义务。违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责任之一种,如果违约金约定数额过高,尽管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将畸高的违约金调低。一般来说,50%的违约金是过高了,但您所签合同的金额较小,只有2万元,即50%的基数较小,算下来也就1万元。此种情况,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违约金畸高的情况,我认为不是很乐观。您的情况,建议重新对合同做一个整体的审查,看是否可以找到对您一方有利的方面。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从该条款规定可以看出,要适用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主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有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什么是过高或过低,在下文中讨论。 3、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不请求则一般不处理,但也有法官依职权裁判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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