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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
1、可以的,每一个都有第一次办身份证的时候。需本人亲自办理,未满16周岁的,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2、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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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在有效期以内,无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一、换领身份证的流程: 1、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1、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2、兵役登记; 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4、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身份证到期了,异地办需要户口本。拿旧身份证也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个人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如何办理的强制管理办法,我们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条文中也没有解读出这样的内容,所以你的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办理: 一、如果你的身份证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过有效期,你不必重新补办新的身份证,原来的那个身份证完全能正常使用,并且能全国通用。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申报出生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分配的唯一的、终生不变的个人号码,现已作为公民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关系到公民权益的方方面面。因此,公民身份号码一经分配,除出现出生日期更正、重号等情况外一律不进行变更。 二、你的身份证是第一代身份证没有过有效期,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也就是说你的第一代居民身份即使没有过有效期,但是已经作废品,按照规定你就要及时到新迁入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新的居民身份证。而且你在办理新的身份证时,要把旧的第一代身份证交回派出所。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因此户口迁移变动后,不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可在迁入地到当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即派出所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现行的居民身份证机读芯卡可写入三次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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