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订立合同无效,因为出卖人对该不存在的标的物没有处分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签订合同,可能是无效合同,也可能是可撤销的合同。如果合同双方均对该标的物不存在的事实知情,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的合同无效。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最基本要求。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的标的物签订的买卖合同,显然是运用欺诈手段、双方恶意串通或是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买卖合同,使买卖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便不具有履行及实现同的目的可能。例如,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恶意串通,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签订买卖合同,虚构交易,损害国家利益或者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该买卖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区分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将欺诈的法律后果规定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若存在欺诈一方未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显示公平的合同,则为可撤销的合同; 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以不存在标的物签订买卖合同骗取钱财,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则很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依法成立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买卖双方应当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改革试点地区也可以不受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我国的民法总则和合同法是紧密相连,但是又有着比较严格的区别的。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如果发生了劳动纠纷的话,通常法院在进行解决的时候,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民法总则和合同法当中的相关法条,都适用于日常的劳动纠纷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094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