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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到期,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贷款人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取得胜诉判决后,借款人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
不行,因为没有办理诉讼或仲裁手续,也没有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判决书、仲裁书等,对于调解协议的确认效力书,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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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法院执行是有期限的。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被执行人怀孕期间,法院不能拘留被执行人,但可以采取其他有关财产的强制措施,如扣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等。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分配、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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