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规定道路运输条例超载处罚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汽车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五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经营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车辆依法解除暂扣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车辆。当事人逾期不领取的,自逾期之日起的车辆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经公告九十日内仍不领取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交警可以对超载车辆实施处罚并对其驾驶证实施扣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路政可以对超载车辆进行处罚(其中)包括公路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人员发现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强制卸货!对其不处罚。 七十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人员发现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1千元--3千元以下罚款。说明白点就是拉沙或是石子不盖篷布的车辆都可以处罚。 七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人员发现车辆有(改装)行为的可以对其处罚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是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法凭证,是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海事行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和《海事行政执法证》。从事海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从事其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3.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格式、内容、编号和制作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规定。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未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6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591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