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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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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原则。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限定接触范围。特别是关系核心竞争力的商业秘密或者商业秘密中关键部分,更要控制在充分必要的需要范围内。 (2)分割原则。即把涉及商业秘密的完整事项,根据不同的岗位、生产流程的不同部分、技术研究的不同环节、工程设计的不同层次,按知悉的需要分割成若干个部分,使不同的个员只知道自已确需知道的部分,而不知道其他的各个部份,使得局部使用人员掌握不了一项商业秘密的全部信息。即使是研发人员,也只能掌握自已研发的那一部分信息,而不掌握全部成果信息。在企业运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这样的分割越细,一项商业秘密信息全部泄漏的概率就会越小。 (3)隔离原则。即把商业秘密信息有效封闭或隔离起来,把研究、保管或使用商业秘密的区域有效隔离起来,使无关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商业秘密,使这一部分生产流程的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另一部分生产流程的商业秘密,从而增加窃取商业秘密的难度系数,有效降低泄密风险,达到阻断窃密、泄密渠道的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本及其相关问题,在现代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中,商业秘密保护战略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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