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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商业秘密: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
规模详细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使揭露面市,但是产品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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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且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是对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因此,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四个:(一)不为公众所知(秘密);(二)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3)实用性;(4)采取保密措施(保密)。
商业秘密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实际控制和管理。事实上,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控制和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和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和使用。2、使用权是指权利人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使用商业秘密。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其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
企业商业秘密包括 1、产品。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包括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产品由于投放市场可能完全公开,但生产产品的工艺程序,特别是生产操作的知识和经验,是重要的商业秘密。许多技术诀窍即是这类典型的商业秘密。 4、改进的机器设备。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不是商业秘密,但企业提出特殊设计而定制的设备,或设备购买后企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改进之处,也属企业的商业秘密。 5、图纸。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都是重要的商业秘密。 6研究开发的文件。纪录新技术研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比如会议纪要、实验结果、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都是商业秘密。 7、客户情报。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知悉,可能危及公司的生存。 8、其他资料。其他与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如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计算机软件、重要的管理方法等。这些信息能使企业在竞争中有一定优势。经企业有意进行保密的信息,都应当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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