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外协议: 1、申请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
涉外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xxx(出生年月、国籍、居住地、身份证) 协议人:xxx(出生年月、国籍、居住地、护照)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外协议: 1、申请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1、两边均为完全行动能力人; 2、两边彻底自愿赞同离婚; 3、两边对后代抚育问题达到一致意见; 4、两边对产业和债券债款处理达到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许婚姻订立地在内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