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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的猫腻和陷阱包括: 1、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卖方没有房屋产权; 2、购房合同存在不合理地减轻卖方责任,增加买方义务的条款; 3、合同中...
你说的问题我还没理解?购买时111是认购合同上写的,还是口头声称?你的款是按97.6付的还是按111付的款?开发商的说法有猫腻,具体猫腻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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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条文严重缺失,在购买汽车时,车价是大部分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但等谈好价格,约定了提车时间,要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时,却没有多少人会仔细研究合同内容。可一旦在提车、交车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合同恰恰是责任认定的关键。 2、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多数合同对消费者违约责任规定得明确具体,而对自身的违约责任要么完全免除,要么变换字眼降低要求。如某合同规定:买方在接到卖方提车通知后七日内须与卖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其预付款作为违约金没收,并且卖方有权将该车另行销售。 3、类似条款中,经营者不仅免除自身违约责任,同时也将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加重消费者责任。更重要的是,预付款不同于定金,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约定逾期交接没收预付款,没有法律根据。
一、购房合同附件中有哪些陷阱虽然目前购房者对于购房合同的重要性有了相当的了解,也非常重视合同内容,防止签订不平等的合同条款。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制定了格式合同文本,供购房者参考。但现实问题是,开发商会随机应变,为了规避格式合同的种种限制,往往在附件中大做文章。因此,购房者必须留意附件内容,以防止自己利益受损。具体而言,购房合同附件中常见以下陷阱:1、含有那些限制购房者权利,增加购房者义务,扩大开发商权利,免除开发商责任的内容;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些内容语焉不详,或者约定不是很明确;3、在付款方式有关的附件内容中,规定买方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办妥一切贷款手续,否则视为违约;4、装修部分的描述笼统模糊。总之,现实中,有些开发商为了规避政府提供的范本合同的规制,往往变附为主,以大量附件的形式,直接变更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附件的优先适用,在此情况下,附件的作用和效力远远超过合同本身,有些附件内容甚至可能架空格式合同,因此对于这些陷阱,购房者不可忽视。二、购房合同附件常含哪些风险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都十分重要,因此应充分重视附件内容。目前买卖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到附件内容。因此购房者一定要耐心地多看、细看,并对严重不平等且足以影响购房者重大权益的条款据理力争。其中,主要对于购房合同附件内容中的付款方式、房屋装饰设备说明、补充条款以及处理办法等四个方面多加小心,便可避免风险,做到安全购房。还需注意的是,附件是合同的补充,正常情况下是先签合同再签附件。不要违反正常的签约顺序先签附件再签合同,更不要签订只有自己义务和对方权利,没有自己权利和对方义务的附件。因此可以在附件内容中特别提出:如果非买卖双方原因而造成无法办理贷款,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其实,附件的本质也是合同,任何合同都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即使是开发商提供的统一适用的格式附件,也只有与购房者协商一致后才对购房者发生法律效力,购房者在签订之前完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修改。
1、不管是购房合同还是其他的类型的合同,都有可能出现补充协议的,中介或者售房者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中介或者售房者一般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购房者需要仔细看清协议中的条款。 2、有的购房合同陷阱很巧妙的运用了一些模糊的词语,开发商在合同中往往会用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这里重要的是关于交房日期的描述,有的开发商会写水电安装后,小区验收合格后这些没用的形容词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 3、购房合同中主体一定要明确,有的时候开发商会让不是土地持有者的发展商或者非法人代表和购房者进行签约,购房者在签约前要确认法人贷款,这里可以查验开发商的五证来确认开发商的资格和终法人。 大家在签订购房贷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好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也要妥善的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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