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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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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土地确权分配步骤: 1、申请确权登记: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各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指界人栏目和宗地图一侧签字盖章确认,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和公告:土地登记人员按规定完成对土地登记申请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权属审核后,及时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和初审意见,并按土地总登记的要求将拟登记的宗地情况在所在的区域进行公告,公告内容等按《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审批和注册登记:经公告无异议的宗地,由县政府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卡,编制登记簿并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编制土地归户册; 4、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注册登记结果,代表县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当时从村上所得,说是荒地、弃地,村上来我家,找我父母,让我父母种植,父母因不懂法律,没有找村上,发承包合同,村上就只是口头和家里父母说,电脑录入更名了,就是你家的了,更何况种地都赔钱,谁还能来抢地,父母就没在找村上,听当时村上说,电脑录入已经改名,就信了,当时的村上就是按照国家政策,找种地村民说土地不能变荒地,村级政府为了不让上级政府训斥,就找种地村民种植荒地、弃地。
对于土地确权登记之后,是否会重新分配土地,国家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不过在十九大报告中以及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就提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就可以看出土地确权登记之后,至少在2057年之间不会开展大规模的土地重新发包分配!国家土地承包制度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而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将会根据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权到户、确权到人;所谓确权到户,即根据土地家庭承包制度,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而确权到人则是指将土地承包家庭中除户主外的其他成员作为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从而保障其家庭成员的土地权益!而对于在土地确权登记之后,土地是否可以重新分配,国家也在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给予了回答,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由此可以看出,在土地确权登记之后,可以对个别农户之间的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而对于未获得土地承包的农村居民而言也可以通过此种方式获得土地承包!许多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大量的机动地,同时随着大量的农村居民进入到城市落户,在进城落户之后,他们资源有偿退出了自己的承包地,以及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由土地管理部门和农村集体组织收回的违法滥用承包地,都将会用于土地适度调整,没有获得承包地的农村居民,可以通过这一方式来获得承包地!虽然在确权登记之后,农村土地可以适度调整,但两类人将无权重新分地,农民朋友需要注意! 1、有偿退出承包地的人现阶段相对农村居民都选择了有偿退出农村土地,由于这部分农村居民是用土地永久承包权益置换成为了现金价值,所以不能够参与到土地适度调整和以后的重新分配行列! 2、将土地卖出的人这里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经过农村土地征收,导致农民将土地卖出,而则是农村居民违规违法将土地出售给开发商建房等等,无论是哪一类行为都不能够参与到土地适度调整和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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