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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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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果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可以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一、和上面的律师一样有一个基本意见,成年人的父母对子女没有继续抚养的义务。但是值得提醒的是,父母对于自己的亲生儿子,到底为什么会“一毛不拔”。这值得深思。 二、父母对儿子“吝啬”的可能性分析。 1、父母外债很多,即便卖掉两个厂也难以偿还所有的债务;这个时候做子女的不应该想着怎么要求父母给与,而是怎么帮父母分忧; 2、父母有意考验该儿子,看看该儿子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对待金钱的看重度; 3、父母为各自的外遇着想,而都不顾自己亲生儿子; 三、建议。 如果是上面第1种情况,那我想父母还是会想办法为子女的以后做打算的,不要过分担心; 如果是第2种情况,那儿子就应该经得起考验; 如果是第3种情况,建议该儿子尽快找女朋友,结婚生子,在这种人身大事面前,父母不可能不主动帮助经济能力欠佳的儿子。 而过不是以上三种情况,那父母的财产总会留给子女,不要担心。认真找准原因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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