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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如果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得偿还;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偿还。夫妻有共同偿还共同债务的责任,一方借用的...
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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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肚脐共同债务,另一方负有偿还义务,或者该债务在事后经另一方追认的,也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负有偿还的义务。但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如果另一方认可或者在借款用于正常生活且在范围之内,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如果债权人无法举证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共同经营或者生活,另一方不会承担偿还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目标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对诉讼目标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得到其他共同诉讼人的认可,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有效。夫妻共同债务被起诉,是共同被告。夫妻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是连带责任人,有共同义务。只有一方到庭的情况下,如果未到庭的一方承认诉讼行为,同样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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