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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
劳动仲裁的程序: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庭开庭;当事人质证和辩论;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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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有以下程序: 1.当事人依法提出仲裁申请; 2.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 3.再开庭进行审理,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 4.最后仲裁庭调解; 5.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决。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程序: 1、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其他登记注册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确立的书面证明材料。 3、规范填写书面的仲裁申请书。 4、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劳动者申请仲裁提交材料须知) 5、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规范且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出具“收件回执”。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3、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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