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一款所指“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且,如果有拖欠工资的现象,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据理力争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你之间,且你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 1、理清工资计算与发放的依据,让克扣工资的情况明明白白的显示出来 2、询问克扣工资的原因 3、你本人要清楚,工资我国
单位不及时给付工资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你在与对方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等等。
一、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降低基本工资是属于劳动合同的更变,双方需要商讨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肆意更改。 二、加班薪酬不能随意下降对职工来说,加班费的多少与薪酬基数有关。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决定加班薪酬基数。 1、假如劳动合同对加班薪酬基数已作出清晰约好的,应按照两边的约好核算加班薪酬。 2、假如劳动合同清晰约好薪酬数额,但没有约好加班薪酬基数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好的薪酬作为加班薪酬基数。假如劳动合同上薪酬项目分为“基本薪酬”、“岗位薪酬”、“职务薪酬”等,应当以各个薪酬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不能以其间单独一项作为核算基数。 3、假如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清晰,或许约好不清晰,引起劳动争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则,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从头洽谈;洽谈不成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经过团体洽谈确定,洽谈成果应签定团体合同或薪酬洽谈协议。 4、假如团体合同(薪酬洽谈协议)、劳动合同均没有约好薪酬数额以及加班薪酬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自己实际薪酬收入作为加班薪酬基数。 三、用人单位不能因调整工作岗位,擅自给员工降薪一般情况下,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前提是该工作岗位与薪酬数额未写入劳动合同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薪酬,用人单位是无权擅自给员工降薪的。一般来说,劳动者的薪酬是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变更劳动者的薪酬,尤其是减少薪酬,应经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用人单位要想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9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