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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规定,向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电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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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行政处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江苏网8月31日讯昨天,盐城晚报记者从亭湖渔政监督大队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电力捕鱼力度,亭湖区农委联合亭湖公安分局出台严厉措施,对查获的非法电力捕鱼者,先行拘留,再经济处罚,严重的追究刑责。 记者在这份亭湖区农委和亭湖公安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第二阶段打击非法电力捕鱼专项行动的通知》上看到,各镇派出所要将打击非法电力捕鱼,纳入110接处警范围,公安机关接到电力捕鱼的警情,必须立即处警,依法处置。电力捕鱼不足500公斤或者价值不足5000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以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查获的电网和渔获物以非法财物、非法所得予以收缴或追缴;电力捕鱼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的,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接受警方处罚后,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还将对查获的非法电力捕鱼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第一款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享受渔业油价补助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取消非法电力捕鱼渔户的油价补助。 “奉劝电力捕鱼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电力捕鱼行为,亭湖区政府将拿出专项经费,对被举报查实的使用柴油机、电动机线索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对查实使用电瓶、电源逆变器电鱼的,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亭湖区渔政监督大队党支部书记支仁帮说。
中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明确禁止出售、饲养食人鱼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陕西、重庆等省市有地方性法规,对没有销毁的食人鱼一旦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最高五万元的罚款。各地方禁止饲养食人鱼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为了国家的大好河山不被外来物种侵犯,还是自觉不养,养了也不要放生。饲养的时候,尤其要咨询当地渔政主管部门是否有禁止性规定。食人鱼拉丁名为Serrasalm snattereri,学名纳氏锯脂鲤。原产亚马孙河流域,分布在南美洲北部,以凶猛闻名,俗称“水中狼族”。食性杂,群体觅食,猎食水中任何移动的东西,尤其对血腥味敏感,任何一点血腥味都会激起大群食人鱼的疯狂攻击。一旦流入自然水域,必将打破现有的生物链,威胁土著鱼类并破坏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的破坏是不堪设想的。国际上对外来物种的管理相当重视,有一系列的国际性、地区性的条令法规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为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第八条规定:必须预防和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关于地中海特别保护区的巴塞罗那公约附加议定书》(1995年6月10日)规定,禁止引进可能对公约使用范围内的生态系统和当地物种造成有害影响的物种。目前美国已有21个州禁止养殖食人鱼。同时还专门成立了由联邦环境保护局、农业部和国防部等10个部门组成的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委员会,制定全国外来物种入侵防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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