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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一般会自动续期。 2、而其他方式的建设用地可能需要到有关机关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目前仅存在于以出让...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我国现阶段,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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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因此,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
根据《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过户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才能算是合法的过户,所以,在过户的过程中就一定要咨询清楚所有的条款,避免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认定上,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土地类型的认定情况,应当向土地开发部门或者当事人说明清楚,避免在后期的土地开发利用中发生矛盾纠纷,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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