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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
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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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是改变国企所有制形式,即由全民所有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你在国有企业有五年工龄,改制时应当由国企按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对你进行安置。安置后,你的全民固定工身份就解除了,国家不需再为你的工作承担无限责任。你与改制后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你自己与有限公司协商决定的事,也就是双向选择。当然,这要看企业改制方案中对职工安置的规定了。
改制企业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保留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企业在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逐步移交社会化管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由企业支付的工伤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工伤职工。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管理,继续承担各类工伤保险费用;经协商一致,与原主体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主体企业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的有关规定,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赵律师可能不在。 企业改制,不可能是假的,实际上按照国家的相关改制政策,职工得到一定补偿后,置换身份,与以前的单位不存在关系了,而是以一个重新和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年的劳动合同是你和改制后的单位签订的,与现单位建议劳动关系。现单位和一私企合资,法人的身份并没有发生变更。一定要清楚的认识你是在合资历企业上班,还是在私企上班。如果在合资企业上班,身份没有发生变化。如果在合资企业一班,到期后,要和私企上班的话,应认定为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原单位应给予经常补偿的。情况相对复杂,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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