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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1)廉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你们的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
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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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②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④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①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③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②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④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①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③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二)廉租住房到哪里申请,怎样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总工会特种重病保障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出示原件)
须具备三项条件办法规定,住房困难低收入城市家庭,且同时具备有本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三项条件,均可按规定申请廉租房保障。享受廉租房待遇的家庭成员人数,以户籍证明确定的人口为准。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由市政府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方式:三种廉租房各有申请范围根据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将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三种形式有各自的申请范围。其中,租金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市场租赁住房后,由政府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向其发放补贴。申请范围为无房或现有住房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租金核减指房屋产权单位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现已承租的公有住房,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给予租金减免。申请范围是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实物配租则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直接提供住房,并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申请范围是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同时,廉租房供应将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新建廉租住房的规划、建设和套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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