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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
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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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3、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法律没有规定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只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同利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同利益债务:(1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无管理产生的债务;(3)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4)应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和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经理或财产损害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损害产生的债务。
一、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理完毕后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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