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申请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受理。省港口管理部门审查并征求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分配、指配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分配、指配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使用期满需继续使用或者终止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分配、指配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重新提出申请或者办理注销手续。
征用以下土地的,国务院批准(1)基本田地(2)基本田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用其他土地,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地时,应按规定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经国务院批准转用农地的,同时办理征用批准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用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用批准权内批准转用农地的,同时办理征用批准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用批准,超过征用批准权的,应按规定另行办理征用批准手续。
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分配、指配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分配、指配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使用期满需继续使用或者终止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分配、指配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重新提出申请或者办理注销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891人已浏览
5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