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土地征用的申请审批程序

2021-10-02
征用以下土地的,国务院批准(1)基本田地(2)基本田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用其他土地,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地时,应按规定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经国务院批准转用农地的,同时办理征用批准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用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用批准权内批准转用农地的,同时办理征用批准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用批准,超过征用批准权的,应按规定另行办理征用批准手续。

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