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的最大佩服额度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负责。交强险保额,即理赔款最高限额为122000元,这122000元中分为三部分,若...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的最大佩服额度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负责交强险保额,即理赔款最高限额为122000元,这122000元中分为三部分,若造成三者人员伤残或死亡,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最高赔付110000元若造成三者(即第三方)财产包括车辆,物品等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若造成人员受伤但不涉及残亡的,最高赔偿医疗费10000元,合计为122000元
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交强险范围内的由车主承担,不足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比例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II-V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VI-X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年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年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