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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以前应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约定了交房日期的,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对预售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前,预售合同的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如果你不能接受正式合同的约定,你可以拒签正式合同的,实际上关于办证期限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你可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一)商社买卖合同约定的住宅所有权登记期限(二)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尚未建成的住宅,自住宅交付使用日起90日(三)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竣工住宅,合同成立日起90日的上述法律规定,房地产证明书的处理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根据商社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商社买卖合同中约定处理房地产证明书的期限时,开发人员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方处理房地产票。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说的90日期。一个90日是指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尚未建成的房屋,从房屋交付使用日起90日的90日是指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完成的房屋,从合同成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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