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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2、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新发票,注意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然后盖...
应该先收回开出的票据,然后再做废。税务机关查账发现假票,还需要支付罚款、滞纳金。 不能收回废票的话,要按票面金额计算纳税。 一是使用非正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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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1、遗失者书面报告当地税务机关,填写《遗失声明作废登记表》;2、遗失者将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盖章的《遗失声明作废登记表》送相关报社(地级市以上)手续(一周内);无效声明的内容包括:丢失发票的名称、面额、字轨、起止号和用票单位(个人)、时间、地点等;3、遗失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2、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新发票,注意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发票作废章。 3、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 4、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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