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办事项目: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
第十六条(结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结婚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当事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灭失等材料到不动产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分大厅提出房屋所有权注销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及审核登记,满足条件的,准予办理;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前往领取即可。
办理流程:第1步: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或市房产交易大厅二楼受理窗口)提出房屋登记申请;第2步:登记机构审核登记,申请人到房产交易大厅二楼西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机动车行驶证;(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5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