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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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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全额返还,仅指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即常说的未婚同居,解除后所涉彩礼不应全额返还而应酌情返还,但也可能有不需返还。
一般而言,结婚的彩礼属于男方附条件性的赠与,这个所附带的条件就是女方愿意与男方结婚,如果收受彩礼后却未与之结婚,则赠与的条件消失了,赠与人得撤销赠与,因此,而收受彩礼的一方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是实践中,双方登记结婚后并同居的,彩礼一般不予以返还。 关于精神补偿费首要的造成重大损失,且对方过错所致,对方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结婚属于双方自愿行为,你的精神补偿费请求权得没有法律依据。
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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