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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如下: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标定地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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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一个是经济适用住宅立项的住宅,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住宅等,批准土地时经济适用住宅批准,该住宅必须在5年内交易,交易时必须支付综合地价的10%。 2、如果房间书上盖了方形章,写着经济适用住宅管理的话,土地转让金的3%。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除,被拆除的人和租赁人设置在使用的房子里。 3、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里面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土地出让金。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在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的,按照申请转让手续之日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在1990年5月19日后取得的,按照申请转让手续之日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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