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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前买房取决于情况。 1、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以自己名义登记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离婚时不予分割。 2、登记前一方...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不动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 2、婚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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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第一,如果婚前买房系一方全额出资且不动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此房产应该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时无权要求分割。第二,如果房产系一方婚前单独出资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且不动产产权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一人名下的,根据的第十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产权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参照下列内容: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屋并,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第一种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前偿还的,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判决。第二种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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