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房地产权证明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6)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书中应写的信息包括:租赁双方姓名信息;租赁房屋的位置信息;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及其他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求的条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