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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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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中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按照上年度所在单位工资总额÷平均人数÷12个月所得,工资是指全部工资,工资的组成部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企业都会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两者合二为一,不发放产假工资,只发放了生育津贴。但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已经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来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 2.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3.产假工资: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发放的产假工资。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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