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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借款合同无效质押合同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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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收益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质押担保是指质押人或者第三人(质押人)与贷款人(质押人)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动产转让给贷款人,或者将相应的质押明交付给贷款人,并办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的担保方式。质押包括动产和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
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我国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78条第1款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可见,在我国,股权质押只能以书面的形式方可设立。这是个强行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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