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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的担保形式是什么形式,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担保诉讼时效是6个月,即在债务到期后的6个月内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在此期间债权人起诉要...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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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话,担保人只是在借款到期后的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债权人没有在期间找债务人要的话,基本上不承担责任了。 因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担保人与债权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期限的,按照合同确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注意,如果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视为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无约定,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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