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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仲裁法 第五十...
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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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主动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受理时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诉人。被诉人则须在法定的应诉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符合要求的答辩书正本1份和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若干份。 2、预交仲裁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按规定收取仲裁费,由申诉人预交,待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承担或视双方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担。 3、开庭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经仲裁庭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允许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处理案件时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决定受理该劳动争议后,在60日内结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结案。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仲裁不公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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