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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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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 看到这里,110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是一定要严格按照拆迁流程来进行的,不然是会导致拆迁失败的。好了以上就是拆迁公示时间一般为几天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办理农转工手续,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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