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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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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等五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凡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拒缴或少缴。因此,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统一制定和强制执行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的法定保险,完全不同于自由投保的商业保险,所以用人单位决不能简单地以商业保险替代基本养老险,从而逃避法定义务。
《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列》第十条规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月代收后,随同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缴。”首先,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缴费比例等都是由国家法律政策强制规定的,不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而定的。如:
《劳动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二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为强制要求参加的保险,并规定了对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办法。你有病花费的医疗费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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