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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
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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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最长审理60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仲裁庭裁决案件,必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以下情况,仲裁期限按以下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修改资料,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修改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转移管辖的,仲裁期限从受理转移之日起重新计算5、中止审理期限不计入仲裁期限6、有法律.法规规应另行计算的情况。
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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