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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具体情况定。 2、有的地区设立的分公司,有收入就要纳税,没有收入就不要纳税(所得税)。 3、但是有的地区设立的分公司,没有收入也要按费...
1.不同企业类型和不同地区稍有不同的。有的地区设立的分公司,有收入就要纳税,没有收入就不要纳税(所得税)。但是有的地区设立的分公司,没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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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留在当地。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一些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有收入需要纳税,没有收入不需要纳税(所得税)。但是,在一些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根据费用核实收入,并缴纳所得税。如果你在当地申请发票,你必须在当地纳税。具体是否纳税,只通过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为销售货物:(3)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施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有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总公司、分公司应当在各地办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总公司和分公司是转让税的独立纳税人。总分公司在同一县、市,可以进行内部分配,无需开具发票
不同企业类型和不同地区稍有不同的。有的地区设立的分公司,有收入就要纳税,没有收入就不要纳税(所得税)。但是有的地区设立的分公司,没有收入也要按费用的情况核定收入缴纳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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