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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不受行政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评审分案的商...
商标评审标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适用,而商标审查标准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中适用的。从理论上讲,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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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商标注册原则有这个规定: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未经批准,强制注册商标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2、显着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明显的特征,便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商标,被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该商标不来自该标志所标明的地区,误导公众,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然而,善意注册继续有效。4、在审查公告商标注册申请时,坚持先申请为主,先使用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先申请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告。5、禁止注册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注册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评审制度是商标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82年8月23日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商标法》中确立了现行的商标评审制度,该法第20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根据这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于1983年8月11日成立,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标局平行。2001年《商标法》的修正中,继续规定了商标评审制度。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不受行政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以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合议制度,由商标评审人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审理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采取书面审理方式,但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公开评审。
商标评审一般可以公开审理的。但是只有相关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实际需要,才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并且应当在公开评审前15日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其公开评审的日期、地点和评审人员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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