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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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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 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综上所述,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是归农民所有的,并按照一户的家庭人数来计算,如果家庭成员减少,则有其他成员进行均分,宅基地与普通的房屋也是有区别的,政府征收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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