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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送达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法院公告送达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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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即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书、出庭通知、传票等。公告方式: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不少婚姻案件就是“公告送达”的情况下,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的。民诉法第181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配偶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一、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二、配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必须被告下落不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律文书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将公告送达列为最后一种,可见立法者将公告送达作为穷尽了前面几种送达方式而无法送达后才得以适用的一种方式,而且公告送达只是法律上的一种推定送达,往往受送达人难以知晓。因此,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一定要慎重,否则会损害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也有悖于立法的初衷。如何启动公告送达。法院在穷尽了其它送达方式,仍然无法完成送达程序,可依法行使释明权,对符合适用公告送达情形的案件,由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后予以启动,对此类直接涉及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程序性事项法院不宜以职权行使。公告送达的条件。公告送达的法律后果是缺席审判,其结果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直接产生实体上的权利和义务。有些案件的法律文书公告送达后一旦生效,将会产生无法逆转的法律后果,如离婚等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因此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受送达人近亲属的证明和基层组织的证明,证实受送达人确实下落不明,其他方式又无法送达,决不能仅凭原告的一面之词就予以公告送达,对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多长时间适用公告送达?从公正和效率的角度考虑,一般应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满一年为限。因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有些受送达人只是短期的外出打工,有时几个月,甚至一年,他们并非下落不明,只是一时无法与家里联系。如果简单地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缺席判决后容易造成当事人上诉、上访。尤其是离婚案件,被告离家时间太短,缺席判决难以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一旦判决离婚生效后,即使离婚判决有误,法律对此也无法再予以救济。因此,适用公告送达的离婚案件,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离婚判决书公告送达的条件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运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都无法送达时,采用公告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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