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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耳朵的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二级伤残: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
要经过鉴定才能确认的,你对鉴定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一下规定供你参考。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一条规定:“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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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就是两个耳朵的软骨啦~泰森被咬的那里^_^)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鼓膜穿孔医院可以做手术的,不过这也算终身的伤了。别想完全治好。(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这个也可以通过手术解决)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十一条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1990年3月29日司发[1990]070号) 第十七条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1990年4月20日法司发[1990]6号)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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