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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项目”的目标是农村以下三种家庭:第一,独生子女户。第二,双女户。第三,生完孩子以后孩子伤残的,现在又没有其...
根据原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国人口发〔2007〕78号)的规定,在子女满16周岁之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享受30元的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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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理流程是: 1、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审议。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复审、公布。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5、拨付资金。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项目”的目标是农村以下三种家庭:第一,独生子女户。第二,双女户。第三,生完孩子以后孩子伤残的,现在又没有其他孩子的。奖励的标准和办法是:夫妻双方到了60岁以后,丈夫和妻子分别享有每年600块钱的补助,也就是每年1200块钱。 这是中央给的基本标准,各个地区经济发展富裕程度相差悬殊,但要根据各自地区的经济情况,只能高于每个人600块钱这个基本标准。今后几年,不排除还会有基本标准的调高,但要以相关文件出台为准。 如夫妇符合条件又有申报而没有落实领取到此项奖励金,可以逐级向当地的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反映,以寻求解决。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理流程是: 1、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审议。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复审、公布。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5、拨付资金。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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