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职工生育期待遇包括:《劳动法》第六十二条: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三、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一)生育津贴标准(日均工资乘以以下天数)1、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2、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3、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4、剖宫产增加15日;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二)生育医疗费标准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三)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标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691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