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下面情况,企业是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是: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15...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劳动者加班补休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平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来补偿。休息日的加班可以用补休的办法来补偿。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休息日为两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以外的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平时加班是平时工资的1.5倍,周末加班是平时工资的2倍,国家法定假日加班是平时工资的3倍。单位有权安排补休,如不补休,就要结算加班工资。
按同等时间补休,原则上当月安排。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规定,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加班是当月付出的劳动,应当当月结算。因此,加班原则上应当当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加班费。但用人单位征得劳动者同意,也可以延期安排。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3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796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