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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有哪些区别

2021-12-29
1、不同概念的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例如,原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独立法人企业,A公司吸收了B公司,B从法律上讲,公司失去法人资格,成为A公司的一部分,A公司 B公司=A公司。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买或取得另一家企业有投票权的股份,并能够控制被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A公司购买B公司有投票表决权的60股%,如果控制了B公司的生产经营权,以及财务和经营决策权,A公司控股公司,即母公司,B该公司成为A公司的子公司,但B公司仍保留法人资格。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2、两者合并后,法人数量不同。吸收合并后,购买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费用取得另一家或多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持其法人地位,另一家或多家企业合并后失去独立法人资格。控股合并后,原公司仍保留法人资格。3、不同股份通过控股合并获得控制权后,原企业仍以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当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50%在上述有表决权的股份之后,必另一家企业的控制权,但是当取得50%对方的控制权取决于对方的股权结构。

相关法规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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