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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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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原件+复印件) 4.父母双方各自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生育通知单——要先去社区和街道,分别盖2个章哈
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证明、父亲或母亲户口簿,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根据新生儿随父母自愿定居的原则,可以随父母定居。
新生儿落户口办理程序: 1、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说明:此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还有就是一定要起好名字后办理。没有名字,就没有办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一般仅仅要女方的开就可以),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一般就是找单位上的妇联主任。 3、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4、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比如,你孩子要跟父亲落户,就到父亲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5、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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